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2018-03-0700时0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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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所需政府信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特编制本指南。
(一)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分为三类: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,主要包括机构职能、领导信息、内设科室、下属单位、办公地点、工作规则、联系方式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;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,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;发展战略、行业规划、区域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;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事项、依据、条件、程序、期限以及申请时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;行政处罚、行政监管、行政确认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依据以及办理情况;行政复议、行政赔偿的程序、期限、申请行政复议、赔偿所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及办理情况;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、预警信息、发生和处置等情况;政务活动、重大事项、应急管理以及公告公示等信息;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;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,以及涉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,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的其他政府信息。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;三是不公开的信息,依照《国家保密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,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。
(二)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文档方式编排、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,主要含单位、类别、公开内容、公开形式、公开时限、公开范围、公开程序、责任部门等要素。其中,公开内容为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;公开形式指政府公开信息的形式,分为政府网站、互联网站、政府刊物和新闻媒体等;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,分为常期公开、及时公开、限时公开。
(三)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特殊需要,可以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
(四)根据实际情况,属于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,但是能够区分处理的,应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;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;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、补充。
(五)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,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,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。
(六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宽城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。
通信地址:宽城满族自治县第二行政中心
邮政编码:067600
电话号码:0314-6863332